延曆寺牒案

紙本墨書 / 一卷二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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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智證大師圓珍成為天台座主後,提出了一份請願奏狀的副本,希望在比叡山建立僧綱,這是自傳教大師以來的重要課題。這份牒的主旨與〈延曆寺奏狀案〉相同,但引用了傳教大師的著作《顯戒論》五十二等,明確闡述了建立僧綱的理據。這份請願書連同奏狀案一同提交給別當所,三綱和座主圓珍也都附上了署名。

類別
國寶
時代
貞觀16年(874年)12月25日
法量
31.0×106.0c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