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珍請傳法公驗奏狀案

紙本墨書 / 二卷(草本・親筆本)

  • [第1卷] 草本 圓珍加筆
  • [第1卷] 草本背書
  • [第2卷] 親筆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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圓珍親自記錄入唐求法事跡的根本史料

圓珍從入唐求法之旅返國後,效法先師最澄和義真,為了得到傳法的公驗(證明書),向朝廷提出請願的奏狀副本。包括貞觀5年(863年)3月7日的草本(一卷二份),以及同年11月13日圓珍親筆本的2卷。這一卷的草本將二份草稿貼在一起,背面(背書)是第一草本(初稿),正面是基於初稿進行修訂的第二草本(再稿),兩者都保留了圓珍修訂的文字。親筆本是由圓珍親自抄寫的,與再稿的文字幾乎沒有差異,是最終提出的奏狀草稿。其中詳細描述了從入唐當初到返國的過程,是了解圓珍入唐事跡的根本史料。

類別
國寶
時代
[草本]貞觀5年(863年)3月7日、[草本背書]貞觀5年(863年)3月7日、[親筆本]貞觀5年(863年)11月13日
法量
[草本]30.5×369.0cm、[親筆本]31.3×496.0c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