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定文圆珍笔

纸本墨书 / 一卷一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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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出自圆珍亲笔,可窥见他独特的书风。

在传法阿阇梨去世且没有留下弟子的情况下,为了防止他所持有的真言法文、仪轨等教法失传,贞观13年(871年)的太政官牃中规定应将这些教法保存在寺院的真言藏中,圆珍为了确保教法得以正确传承,亲自以笔示范给其弟子们。

类别
国宝
时代
平安时代(9世纪)
法量
29.7×43.0cm